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1上半年建筑行業重要政策,供大家參閱
1月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加強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
見指出,到2025年年底前,基本實現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全覆蓋,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機制更加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效率明顯提高,安全隱患及事故明顯減少,城市安全韌性顯著提升。
1月15日,住建部制定并印發了《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制定完善綠色建筑標識制度,指導監督地方綠色建筑標識工作,認定三星級綠色建筑并授予標識。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本地區綠色建筑標識工作,認定二星級綠色建筑并授予標識,組織地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開展本地區一星級綠色建筑認定和標識授予工作。
1月21日,人社部、工信部、財政部、住建部、交通運輸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部署“十四五”期間全國工傷預防工作。
《五年行動》明確九項工作任務,突出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人員,更加注重關鍵少數。本期計劃圍繞工傷事故和職業病高發的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筑施工、交通運輸、機械制造等重點行業企業開展。
1月27日,住建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試點工作的通知
為深入推進建筑業“放管服”改革,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27號),進一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提升政務服務規范化、便利化水平,決定開展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以下簡稱“電子證書”)及延續注冊試點工作。
1月28日,住建部發布《關于開展建筑企業跨地區承攬業務要求設立分(子)公司問題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地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建筑企業跨地區承攬業務在當地設立分(子)公司。存在相關問題的,要立即整改。 清理招標文件中將投標企業中標后承諾設立分(子)公司作為評審因素等做法。 嚴肅查處違規設置建筑市場壁壘、限制和排斥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的行為。 及時受理并依法處理建筑企業在跨地區承攬業務活動中的投訴舉報事項,保障建筑企業合法權益。
2月8日,住建部發布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關于請協助核查部分申請工程設計資質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社會保險繳納情況的函》
文件提出,由于部分申請工程設計資質企業填報的專業技術人員存在未在申報企業繳納社會保險或在多個企業繳納社會保險情況,要求各地住建廳通過現場核查、約談相關企業等方式核實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是否為申報企業在職員工,嚴厲打擊資質申報弄虛作假和專業技術人員掛靠行為。
3月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擴大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范圍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號),推進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工作,決定新增河北、內蒙古、福建、山東、湖北、廣西、重慶、貴州、陜西等9省(區、市)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
3月16日,住建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綠色建造技術導則(試行)》的通知
綠色建造的主要技術要求:采用系統化集成設計、精益化生產施工、一體化裝修的方式,加強新技術推廣應用,整體提升建造方式工業化水平;結合實際需求,有效采用BIM、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移動通信、區塊鏈、人工智能、機器人等相關技術,整體提升建造手段信息化水平;采用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等組織管理方式,促進設計、生產、施工深度協同,整體提升建造管理集約化水平;加強設計、生產、施工、運營全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間的溝通合作,強化專業分工和社會協作,優化資源配置,構建綠色建造產業鏈,整體提升建造過程產業化水平。
3月19日,《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經國務院第120次常務會議通過
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采用建設方式配置資產的,應當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及時辦理資產交付手續,并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竣工財務決算,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對已交付但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資產價值。
3月29日,住建部發布《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通知指出要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縣城新建建筑要普遍達到基本級綠色建筑要求,鼓勵發展星級綠色建筑;提升縣城能源使用效率,大力發展適應當地資源稟賦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推廣清潔能源應用,推進北方縣城清潔取暖,降低傳統化石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
4月9日,住建部辦公廳《關于啟用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的通知》
全面推行“互聯網+監管”模式,以信息化手段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大力促進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自2021年5月15日起正式啟用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實現跨層級、跨地區、跨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有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平臺集成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業務信息系統、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數據中心、工作門戶以及公共服務門戶,供各地免費使用。
4月13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印發《2021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的通知
在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方面指出: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筑方針,嚴格限制建設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嚴禁建設“丑陋建筑”。
4月2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公開征求〈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建筑企業,營業收入8億元以下且資產總額10億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其中:營業收入800萬元以下且資產總額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營業收入8000萬元以下且資產總額1億元以下的為小型企業;
營業收入8億元以下且資產總額10億元以下的為中型企業。
4月30日,習主席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明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
習主席強調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我國向世界作出的莊嚴承諾,也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變革,絕不是輕輕松松就能實現的。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拿出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明確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之上。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要堅決拿下來。
5月8日,住建部發布關于開展施工現場技能工人配備標準制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均應制定相應的施工現場技能工人配備標準。到2025年,力爭實現在建項目施工現場中級工占技能工人比例達到20%、高級工及以上等級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達到5%。
5月1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通過《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草案)》
明確新建、改擴建建設工程抗震設防達標要求及措施,規范已建成建設工程的抗震鑒定、加固和維護,加強農村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壓實責任,強化監管,加大處罰力度,確保工程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5月13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
在全國范圍內直接取消部分工程資質審批,其中包括工程造價、施工三級等資質:
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甲級資質認定”
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乙級資質認定”
將施工企業資質由三級調整為兩級,取消三級資質,相應調整二級資質的許可條件。
5月2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5部門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意見
縣城民用建筑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縣城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6層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積占比應不低于70%。鼓勵新建多層住宅安裝電梯。縣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過18層。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應嚴格充分論證,并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加強50米以上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建筑物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平面設計等要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